服务承诺
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推动残疾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促进“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就此我中心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 严格依章依法开展服务工作。中心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加强管理,诚信服务,做好令残疾人亲友满意的服务工作。
二、 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有据可查。
三、 全面推行服务公开。做到财务公开,接受捐赠和使用捐赠公开,敏感问题及时公开,自觉接受残疾人家属和社会监督。
四、 加强服务队伍管理。尊重服务对象权益,稳妥保障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提供适宜服务;确保服务在人格尊重的前提下进行;严禁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服务对象的个人财产给予保护。如有损毁和丢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 积极做好相应工作维护服务对象个人肖像权益。
六、 服务对象退出服务时,我中心将为其提供接受服务的证明,以备转介之需。
七、 服务对象退出服务后,我中心将为其保管服务档案1年,1年期满后档案再做处理。
八、 积极做好政府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桥梁作用。为入住的残疾人士创设一个良好的养护环境。
九、 我中心的监督举报电话:84342864。欢迎监督。
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2013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