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2019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三、2019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被审计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审计单位:北京中君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君成审字(2020) 030 号

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情况

1、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换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105684355274U,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宁,举办者:李宁,开办资金:20万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东旭三区联体17号楼西,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业务范围:为13岁以上重度智力残疾及重度肢体残疾青少年和成人提供康养服务。

2019年6月21日,经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审验,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8年度年检合格。

2、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9年末职工总人数16人,其中专职14人,兼职2人;签订劳动合同14人,社保缴纳人数3人。

财务管理机构人员构成:财务人员3人,其中由李宁担任财务负责人,配备兼职会计1人(初级职称,有会计证),兼职出纳1人(无职称,有会计证)。

开户银行及账号:北京农商银行金盏支行,账号0107000103000008969。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无对外投资的实体机构。

四、审计情况

1、财务状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525,251.27元,负债合计4,051.27元,净资产合计521,200.00元。资产负债率为0.77%。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5,251.27元,其中:货币资金443,691.16元,应收款项8,385.27元,存货18,000.00元,待摊费用30,667.00元,固定资产原值262,639.00元,累计折旧238,131.16元,固定资产净值24,507.84元。

(2)2019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4,051.27元,其中:应付款项2,941.14元,应交税金1,110.13元。

(3)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521,200.00元,均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其中开办资金200,000.00元,历年结余321,200.00元。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521,200.00元,净资产占开办资金的260.60%。净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47,543.63元,增长幅度为10.04%,其中本年经营积累47,543.63元。

2、收支情况

(1)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1,786,677.27元,其中:捐赠收入117,474.27元;提供服务收入1,449,321.54元,为康复费收入、购买政府服务收入、其他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217,303.00元;其他收入2,578.46元,为减免税费收入、利息收入。

(2)2019年度费用合计1,739,133.64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1,373,617.95元,管理费用364,843.61元,筹资费用662.29元,其他费用9.79元。

3、业务开展及管理情况

(1)2019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有违反规定或不合理取得收入、支出费用的行为,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

(2)收费及票据使用情况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收入主要为收取的康复费、购买政府服务、其他服务收入,使用票据类型为: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年度未发现取得票据和使用票据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3)接受和使用境内外捐赠情况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接受捐赠117,474.27元,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行为。

捐赠单位 捐赠项目 捐赠时间 捐赠金额 用途 使用金额 结余情况
黄奕聪基金会捐款 项目款  2019年度 11,270.00 项目款 11,270.00
社会捐款 社会捐款 2019年度 106,204.27 日常开支 88,204.27 18,000.00
合计 117,474.27 99,474.27 18,000.00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9年度领取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100张,期初结余4张,共计104张;2019年度使用76张,其中正常开具71张,作废5张;期末结余28张。

(4)接受和使用政府资助、补助情况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接受政府资助、补助217,303.00元,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政府资助、补助的行为。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接受政府资助、补助217,303.00元,使用217,303.00元,主要用于职工经费、学员补贴、伙食费等日常开支。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所属年份 拨款时间 类别(区拨、市拨)
1 职康站 2015-2019 2019年 区拨

(续表)

序号 项目 2019年期初余额 申请专项资金用途及金额 2019年实际收到金额 2019年实际使用金额 期末结余
1 职康站 职康站 217,303.00 217,303.00 217,303.00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人数186人,其中为朝阳区户籍的提供服务人数169人。

(5)各项税费缴纳情况

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实际缴纳各项税费23,241.17元,具体情况如下:

税种 缴纳金额 备注
增值税 17,227.25 小规模,税率3%
城建税 705.93 7%
教育费附加 302.54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68 2%
个人所得税 4,803.77
合  计 23,241.17

4、资产管理情况

(1)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由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经审核上述资产产权均归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所有。

(2)固定资产及提取折旧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本年无新增固定资产。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62,639.00元,本年计提折旧10,456.60元,累计计提折旧238,131.16元,固定资产净值24,507.84元。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按5%计提残值,办公设备按3-5年计提折旧。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由专人负责资产购入登记及使用管理。经现场盘点,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5、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列示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币  种 年初数 年末数
现金 人民币 1,390.32 2,447.28
银行存款 人民币 309,552.05 441,243.88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310,942.37 443,691.16

(2)应收款项:期末余额8,385.27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债务人明细如下:

债务人名称 年末数 款项性质 账龄
爱德基金会  8,385.27 捐赠款 1年以内
合计 8,385.27

①应收款项账龄:

账   龄 年初数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570.00 1,570.00  8,385.27  8,385.27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 1,570.00 1,570.00  8,385.27  8,385.27

(3)存货

存货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年末数
粮油日用品一批 44,597.00 27,040.00 53,637.00 18,000.00
日用品 86,322.00 7,141.00 93,463.00
合  计 130,919.00 34,181.00 147,100.00 18,000.00

(4)待摊费用

存货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年末数
房租 30,667.00 30,667.00
合  计 30,667.00 30,667.00

(5)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年末数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262,639.00 262,639.00
其中:办公设备 262,639.00 262,639.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227,674.56 10,456.60 238,131.16
其中:办公设备 227,674.56 10,456.60 238,131.16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4,964.44 24,507.84
其中:办公设备 34,964.44 24,507.84

(6)应付款项:期末余额2,941.14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债权人明细如下:

债权人或项目名称 年末数 款项性质 账龄
事假违纪 2,941.14 扣事假违纪 2年以内
合计 2,941.14
  • 应付款项账龄:
账   龄 年初数 年末数
1年以内 1,111.95 1,965.50
1-2年 975.64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 1,111.95 2,941.14

(7)应交税金

税费项目 适用税率 年初数 年末数
增值税 3% 2,956.72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206.97
教育费附加 3% 88.70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59.13
个人所得税 315.97 1,110.13
合  计 3,627.49

(8)开办资金

举办者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李宁 200,000.00 200,000.00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上述开办资金由举办者李宁投入,并于2010年4月26日经中保(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保验字第2010(04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非国有资产占100%。开办资金已到位。

(9)营业收入:1,786,677.27元,明细如下:

①捐赠收入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黄奕聪基金会捐款 13,170.00 11,270.00
社会捐款 401,548.85 106,204.27
合  计 414,718.85 117,474.27

②提供服务收入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康复费 516,890.00 944,634.00
购买政府服务 245,973.31 501,484.62
其他服务 19,904.83 3,202.92
合  计 782,768.14 1,449,321.54

③政府补助收入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职康站 216,130.00 217,303.00
合  计 216,130.00 217,303.00

④其他收入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 1,007.29 838.44
减免税收入 16.08 1,740.02
合  计 1,023.37 2,578.46

(10)业务活动成本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工资 385,882.72 361,655.00
福利费 2,845.50 104,548.00
2018爱在朝阳 115,400.00 641.92
2018购买服务 119,253.63
2019购买服务 459,930.99
房屋及物业费 103,176.87 61,333.00
装修维护费 29,625.85 1,006.97
组织活动 78,133.70 105,314.07
职康站 224,890.00 217,303.00
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13,170.00 11,270.00
差旅费 833.50 371.00
教辅费 5,547.79 45,652.00
交通费 9,789.32 4,592.00
合 计 1,088,548.88 1,373,617.95

(11)管理费用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工资 202,200.00 231,100.00
五险一金 90,004.00 111,234.70
残保金 10,208.58
税费 365.93 11,552.21
折旧 10,115.16 10,456.60
办公费 500.10
合 计 312,893.67 364,843.61

(12)筹资费用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手续费 195.00 662.29
合   计 195.00 662.29

(13)其他费用

项 目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税金及附加 918.58 9.79
合   计 918.58 9.79

6、其他事项说明

(1)2019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收入来源主要为康复费、购买政府服务、政府扶持资金等。本年度无预算。

(2)2019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从事营利性业务活动的情况,未发现将单位的积累用于分配的情况,未发生举办者大额借用单位资金的情况。

(3)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所有资产归本单位所有并依法管理和使用,未发现有隐匿、截留收入或取得不合规收入,未发现大额不合理费用支出等情况。

五、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财务报表已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业务活动及现金流量情况。

 

 

 

 

 

 

 

 

北京中君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