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安衡专审字[2015]第267号
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计。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次审计我们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年检工作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2012年7月16日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换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5月5日,证书号为:京朝民民证字第0530409号。于2014年4月18日经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审验,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3年年检合格。
法定代表人:李宁;
开办资金:20万元;
业务范围:为13岁以上重度智力残疾及重度肢体残疾青少年和成人提供康养服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东旭三区联体17号楼西;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举办者:李宁;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李宁货币出资20万元,占开办资金的100.00%;
组织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理事会人员构成:理事会成员5人;
内设机构:总务部,办公室,联络宣传部;
单位规模:职工总人数11人,其中专职9人,兼职2人;
财务管理机构人员构成
财务人员3人,其中由李宁担任财务负责人,配备兼职会计1人(初级职称,有会计证);兼职出纳1人(无职称,有会计证);
开户银行及账号:
基本账户:北京农商银行金盏支行,账号:0107000103000008969;
二、审计情况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4年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二)2014年度财务状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7,153.32元,负债合计0.00元,净资产合计397,153.32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开办资金200,000.00元,累计结余189,933.32元;限定性净资产7,220.00元)。资产负债率为0.0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397,153.32元,比开办资金多197,153.32元,净资产总额占开办资金的198.58%。净资产总额与2013年相比,增加91,142.42元,增长幅度为29.78%。
2、2014年度收入总额868,429.90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439,805.00元,全部为康复费收入;捐赠收入240,624.90元,全部为个人捐款;政府补助收入188,000.00 元,全部为补贴资金和购买助残服务资金。费用总额777,287.48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514,082.00元,管理费用265,764.70元,筹资费用-2,585.22元,其他费用26.00元(明细详见附件3)。
3、本年净资产变动额增加91,142.42元(详见附件2)。
(三)2014年度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本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有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支出费用的行为,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本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有不合理的收入及支出。
2、收费及使用票据情况
提供服务收入为收取的康复费款,票据使用类型为: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机打),票据使用规范。
3、接受和使用境内外捐赠情况
本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接受捐赠240,624.90元,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行为。
捐赠单位 | 捐赠项目 | 捐赠时间 | 捐赠金额 | 用途 | 使用金额 | 结余情况 |
社会人士 | 社会人士捐款 | 2014年 | 240,624.90 | 员工工资及房租 | 240,624.90 | |
合计 | 240,624.90 | 240,624.90 |
4、接受和使用政府资助、补助情况:
本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接受政府资助、补助188,000.00元,已使用180,7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租车费、服务费、制作费等。
序号 | 项目 | 项目所属年份 | 拨款时间 | 类别(区拨、市拨) |
1 | 关爱智障家庭顶梁柱 | 2013年-2014年 | 2014年6月 | 市拨 |
2 | 换种方式做慈善 | 2014年-2015年 | 2014年11月 | 市拨 |
3 | 欢乐金秋 | 2014年-2015年 | 2014年10月、12月 | 市拨 |
4 | 心路携手 | 2014年-2015年 | 2014年11月 | 市拨 |
5 | 市残联奖励资金 | 2013-2014 | 2013年11月 | 市拨 |
6 | LF1青年志愿团队 | 2013-2014 | 2013年6月 |
(续表)
序号 | 项目 | 2014年期初余额 | 申请专项资金用途及金额 | 2014年实际收到金额 | 2014年实际使用金额 | 期末结余 | ||
1
|
关爱智障家庭顶梁柱 | 印刷费 | 13,400.00 | 13,400.00 | 7,400.00 | |||
制作费 | 2,000.00 | 1,000.00 | 1,000.00 | |||||
讲师费 | 600.00 | |||||||
场地费 | 10,000.00 | |||||||
宣传费 | 1,400.00 | |||||||
书面材料 | 1,200.00 | |||||||
奖品 | 2,000.00 | |||||||
体育器材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餐费 | 3,800.00 | 2,000.00 | 2,000.00 | |||||
租车费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购矿泉水 | 1,600.00 | 1,000.00 | 1,000.00 | |||||
茶点 | 2,000.00 | 600.00 | 600.00 | |||||
2 | 换种方式做慈善 | 制作费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8,080.00 | ||
教材费 | 1,500.00 | |||||||
劳务费 | 13,200.00 | 5,280.00 | 5,280.00 | |||||
会场费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
日用品 | 21,300.00 | 14,720.00 | 22,800.00 | |||||
3 | 欢乐金秋 | 制作费 | 15,870.00 | 15,870.00 | 15,870.00 | |||
体育器材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
餐费 | 19,030.00 | 19,030.00 | 19,030.00 | |||||
旅游费 | 7,080.00 | 7,080.00 | 7,080.00 | |||||
服装费 | 6,900.00 | 6,900.00 | 6,900.00 | |||||
租车费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奖品 | 7,480.00 | 7,480.00 | 7,480.00 | |||||
急救箱 | 240.00 | 240.00 | 240.00 | |||||
培训费 | 37,500.00 | 37,500.00 | 37,500.00 | |||||
会场费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印刷费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
服务费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
4 | 心路携手 | 餐费 | 9,750.00 | 4,250.00 | 4,250.00 | 15,300.00 | ||
门票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
租车费 | 8,000.00 | 4,000.00 | 4,000.00 | |||||
场地费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
体验费 | 1,250.00 | 1,250.00 | 1,250.00 | |||||
制作费 | 11,900.00 | 9,100.00 | 9,100.00 | |||||
授课费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
纪念品 | 4,400.00 | |||||||
管理费 | 1,000.00 | |||||||
服装费 | 6,600.00 | 6,300.00 | 6,300.00 | |||||
5 | 市残联奖励资金 | 57,751.30 | 培训费等 | 57,751.30 | ||||
6 | LF1青年志愿团队 | 4,000.00 | 助学金等 | 4,000.00 | ||||
合计 | 61,751.30 | 244,000.00 | 188,000.00 | 242,531.30 | 7,220.00 | |||
(1)关爱智障家庭顶梁柱预算项目、换种方式做慈善预算项目和心路携手预算项目实际拨款金额与申请金额不一致。欢乐金秋预算项目实际拨款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
(2)经审核,关爱智障家庭顶梁柱预算项目、换种方式做慈善预算项目、心路携手预算项目和欢乐金秋预算项目支出符合经费申请文件中的项目支出内容。
5、各项税费缴纳情况
2014年度实际纳税金额2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税 种 | 缴纳金额 | |
印花税 | 20.00 | |
合 计 | 20.00 | |
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4年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四)非营利性的体现
1、本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从事营利性的业务活动。
2、本年度未发现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将本单位的积累用于分配。
3、本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无举办者大额借款。
(五)资产管理情况
1、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已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由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
2、新购固定资产及全部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19,669.00元,使用的资金来源渠道合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20,796.00元,本年提取折旧21,387.87元,累计提取折旧183,200.27元,固定资产净值37,595.73元。
经审:固定资产产权归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所有。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按5%预留残值,所有设备均按3-5年计提折旧。本年度计提折旧正确。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能够进行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管理能做到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购入固定资产手续完备。
3、对外投资情况
本年度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无对外投资事项。
(六)会计报表中主要项目明细列示
1、货币资金期末情况 金额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现金 | 1,473.12 |
银行存款 | 346,684.47 |
其中:基本户 | 346,684.47 |
合 计 | 348,157.59 |
2、应收款项期末余额11,400.00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主要债务人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债务人或项目名称 | 金额 | 款项性质和内容 | 帐龄 |
补贴资金 | 11,400.00 | 拨款 | 1年以内 |
合 计 | 11,400.00 |
3、固定资产明细 金额单位:元
(1)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办公设备 | 201,127.00 | 19,669.00 | 220,796.00 | |
合 计 | 201,127.00 | 19,669.00 | 220,796.00 |
(2)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本年计提数 |
办公设备 | 161,812.40 | 21,387.87 | 183,200.27 | 21,387.87 | |
合 计 | 161,812.40 | 21,387.87 | 183,200.27 | 21,387.87 |
(3)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办公设备 | 39,314.60 | 19,669.00 | 21,387.87 | 37,595.73 |
合 计 | 39,314.60 | 19,669.00 | 21,387.87 | 37,595.73 |
本次审核已获取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表,其中盘点金额合计220,796.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
4、待摊费用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发生日期 | 初始成本 | 摊销期限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期末余额 |
房租 | 2014.1 | 60,000.00 | 12 | 60,000.00 | 60,000.00 |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5、开办资金保全情况
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开办资金2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由举办者李宁投入货币资金20万元,在“非限定性净资产—开办资金” 科目核算,并于2010年4月26日经中保(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保验字第2010(04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非国有资产占100.00%,开办资金已到位。
三、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玉华残障人士康养服务中心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业务活动及2014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此页无正文)
附件:1、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4年度业务活动表
3、2014年度成本费用明细表
4、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